太阳城集团创办人周焯华于上月中旬被判162项罪名成立,判囚18年。而早前初级法院已驳回延长周焯华的提出上诉期限申请,即上诉期已于昨天(7日)结束。据澳门传媒引述消息指,周焯华及多名被判刑的被告均有提出上诉;同时,检察院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。
综合多间澳门传媒消息指,除了周焯华外,案中被判刑的人士,包括太阳城集团员工、承认经营“赌底面”的张志坚,以及游澳集团行政总裁周振熙,均有提出上诉。据指中级法院会审理上诉人提出的理据,嫌犯毋须出席接受公开审讯。
周焯华被控1项创立及领导犯罪集团罪、103项涉“赌底面”的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罪、54项相当巨额诈骗罪、3项相当巨额诈骗罪(未遂)、1项不法经营赌博罪,共162项罪成,合共判监18年;但控方提出的加重清洗黑钱罪不成立。
至于涉案的太阳城员工司徒志豪、张一平、马天伦、卢石峰、王柏龄、梁树荣因黑社会罪及不法赌博等罪名成立,被判10年或以上。曾承认经营“赌底面”的张志坚及游澳集团行政总裁周振熙均被判刑15年。